通用名称:sparsentan
商品名称:Filspari
中文名称:司帕生坦
全部名称:sparsentan、Filspari、司帕生坦
FILSPARI 适用于减少有快速疾病进展风险的原发性免疫球蛋白 A 肾病 (IgAN) 成人患者的蛋白尿,通常为尿液蛋白肌酐比 (UPCR)≥1.5 g/g。
FILSPARI 为改良椭圆形白色至类白色薄膜包衣片,一面凹刻,另一面没有刻字,规格如下:
200 mg,刻有“105”
400 mg,刻有“021”
1、一般注意事项
开始 FILSPARI 治疗前,停止使用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 (RAAS) 抑制剂、内皮素受体拮抗剂 (ERA) 和阿利吉仑 [见禁忌症]。
2、监测
1)仅在测量转氨酶水平和总胆红素后,开始 FILSPARI 治疗胆红素。转氨酶升高 (> 3x ULN) 的患者应避免启动治疗。在开始治疗后的前12个月内,需要继续每月监测一次,或在因转氨酶升高而中断治疗后重新开始监测,然后在 FILSPARI 治疗期间每3个月监测一次 [参见用法用量、警告和注意事项]。
2)只有在确认妊娠试验阴性后才能妊娠的患者开始 FILSPARI 治疗。在 FILSPARI 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1个月,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妊娠试验 [参见警告和注意事项、特殊人群用药]。
3、推荐剂量
开始 FILSPARI 治疗,200 mg口服,每日一次。14天后,根据耐受情况增加至推荐剂量 400 mg 每日一次。中断后重新开始 FILSPARI 治疗时,应考虑从 200 mg 每日一次开始滴定FILSPARI。14天后,增加至推荐剂量 400 mg 每日一次。
4、给药
指导患者在早餐或晚餐前用水整片吞服片剂。保持与进餐相同的给药模式。如果漏服一剂药物,在定期计划时间服用下一剂药物。请勿服用双倍剂量或额外剂量。
5、针对转氨酶升高的剂量调整
如果转氨酶水平升高,根据表1调整监测和治疗计划。
对于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的患者或肝酶水平和胆红素未恢复至治疗前水平的患者,请勿重新开始治疗。
表1:发生转氨酶升高 > 3×ULN的患者的剂量调整和监测
ALT/AST 水平 |
治疗和监测建议 |
> 3×ULN且≤8×ULN |
通过重复测量确认抬高。 如果确认,则中断治疗,至少每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和胆红素,并根据需要监测INR,直至水平恢复至治疗前值且患者无症状。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且未发现其他原因,请勿重新开始治疗: · ALT 或AST > 3×ULN且总胆红素 > 2×ULN或 INR >1.5 · ALT 或AST > 3x ULN,伴疲乏、恶心、呕吐、右上腹痛或压痛、发热、皮疹和/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5%嗜酸性粒细胞)症状 · ALT 或AST > 5×ULN且持续2周以上 如果恢复治疗,则以 200 mg 每日一次开始 FILSPARI 治疗,并在3天内重新评估肝酶水平和胆红素。这些患者需要密切监测 [参见用法用量]。 |
> 8×ULN |
如果未发现其他原因,则永久停止治疗。 |
6、与强效 CYP3A 抑制剂合并使用时的剂量调整
避免强效 CYP3A 抑制剂与 FILSPARI 合并使用。
如果无法避免强效 CYP3A 抑制剂,则中断 FILSPARI 治疗。
主要不良反应见下表:
|
FILSPARI(N = 202)N(%) |
厄贝沙坦 (N = 202)N(%) |
外周水肿 |
29 (14) |
19 (9) |
低血压(包括直立性低血压) |
28 (14) |
12 (6) |
头晕 |
27 (13) |
11 (5) |
高钾血症 |
27 (13) |
21 (10) |
贫血 |
10 (5) |
5 (2) |
急性肾损伤 |
9 (4) |
2 (1) |
转氨酶升高2 |
5 (2.5) |
4 (2) |
1、肝脏毒性
在高达2.5%的 FILSPARI 治疗患者中观察到 ALT 或 AST 升高至少3倍ULN,包括经再激发证实的病例 [见不良反应]。虽然在临床试验中,在 FILSPARI 治疗患者中未观察到胆红素同时升高 > 2倍 ULN 或肝衰竭病例,但一些内皮素受体拮抗剂已导致转氨酶升高、肝毒性和肝衰竭。为了降低潜在严重肝毒性的风险,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前12个月每月测量一次血清转氨酶水平和总胆红素,然后在治疗期间每3个月测量一次 [请参见用法用量]。
建议出现提示肝毒性症状(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疲乏、厌食、黄疸、深色尿、发热或瘙痒)的患者立即停止 FILSPARI 治疗并就医。如果治疗期间任何时间转氨酶水平异常,应中断 FILSPARI 治疗,并按照建议进行监测 [见用法用量]。
仅当肝酶水平和胆红素恢复至治疗前值且仅在未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的患者中考虑重新开始 FILSPARI 治疗 [见用法用量]。
在开始给药前,转氨酶升高 (> 3x ULN) 的患者应避免开始 FILSPARI 治疗,因为在这些患者中监测肝毒性可能更困难,这些患者发生严重肝毒性的风险可能增加 [请参见用法用量、以及警告和注意事项]。
2、胚胎-胎仔毒性
根据动物生殖研究的数据,妊娠患者使用 FILSPARI 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危害,因此妊娠期间禁用。告知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在开始 FILSPARI 治疗前、治疗期间每月一次和停止治疗后1个月获得妊娠试验结果。建议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 FILSPARI 治疗后1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参见用法用量、警告和注意事项和特殊人群用药]。
3、FILSPARI REMS
对于所有患者,由于肝毒性和胚胎-胎儿毒性风险,FILSPARI只能通过 REMS 下的限制性项目获得,称为 FILSPARI REMS [见禁忌症、警告和注意事项、特殊人群用药]。
FILSPARI REMS 的重要要求包括:
1)处方医生必须通过入组和完成培训。
2)所有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必须入组FILSPARI REMS,并遵守监测要求 [参见用法用量、警告和注意事项、特殊人群用药]。
3)分发 FILSPARI 的药房必须通过 FILSPARI REMS 认证,并且必须仅分发给授权接受 FILSPARI 的患者。
4、低血压
在接受 ARB 和内皮素受体拮抗剂 (ERA) 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低血压,并在 FILSPARI 临床研究中观察到低血压。在 PROTECT 试验中,与厄贝沙坦相比,接受 FILSPARI 治疗的患者低血压相关不良事件(一些严重事件,包括头晕)的发生率更高 [见不良反应]。
在有低血压风险的患者中,考虑消除或调整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和维持适当的容量状态。
如果停用或减少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后仍发生低血压,应考虑降低 FILSPARI 剂量或中断给药。一过性低血压反应不是进一步给予 FILSPARI 的禁忌症,一旦血压稳定,可给予FILSPARI。
5、急性肾损伤
定期监测肾功能。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引起急性肾损伤。肾功能可能部分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活性的患者(如,肾动脉狭窄、慢性肾病、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血容量不足患者)使用 FILSPARI 时可能存在发生急性肾损伤的特殊风险。如果患者在接受 FILSPARI 治疗期间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肾功能下降,应考虑暂停或停止治疗。
6、高钾血症
定期监测血清钾,并进行适当治疗。晚期肾病患者或同时服用升钾药物(如钾补充剂、保钾利尿剂)或使用含钾盐替代品的患者发生高钾血症的风险增加。可能需要减量或停用 FILSPARI [参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
7、液体潴留
使用内皮素受体拮抗剂可能发生体液潴留,在 FILSPARI 临床研究中也观察到体液潴留 [见不良反应]。尚未在心力衰竭患者中评价FILSPARI。
如果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液体潴留,应评价患者,确定原因和是否有必要开始或调整利尿剂治疗剂量,然后考虑调整 FILSPARI 剂量。
1、妊娠
风险总结
根据动物生殖毒性研究的数据,妊娠患者使用 FILSPARI 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危害,包括出生缺陷和胎儿死亡,因此妊娠期间禁用 FILSPARI。
2、哺乳期
风险总结
尚无关于人乳汁中是否存在sparsentan、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或对乳汁生成影响的数据。由于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如母乳喂养婴儿的低血压,建议患者在 FILSPARI 治疗期间不要哺乳。
3、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
根据动物生殖毒性研究的数据,妊娠患者使用 FILSPARI 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危害,包括出生缺陷和胎儿死亡,妊娠期间禁用 [参见禁忌症、特殊人群用药]。
妊娠试验
确认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在开始 FILSPARI 治疗前、治疗期间每月一次和停止治疗后1个月未妊娠。如果月经延迟或怀疑妊娠,患者应立即联系医生进行妊娠试验。如果妊娠试验为阳性,医生和患者必须讨论其妊娠和胎儿的风险。
避孕
正在使用 FILSPARI 的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在开始 FILSPARI 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1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见警告和注意事项]。
4、儿童用药
尚未确定 FILSPARI 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5、老年患者用药
在 FILSPARI PROTECT 研究的受试者总数中,15例 (7.4%) 为65岁及以上。在这些受试者与年轻受试者之间未观察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总体差异。
6、肝损害
由于存在严重肝损伤的潜在风险,任何肝损害(Child-Pugh A-C级)患者应避免使用 FILSPARI [见警告和注意事项]。
尚无 FILSPARI 药物过量的经验。Sparsentan在健康志愿者中的给药剂量高达 1600 mg/天,在患者中的给药剂量高达 400 mg/天。
FILSPARI 用药过量可能导致血压降低。如果发生用药过量,应根据需要采取标准支持性措施。透析不太可能有效,因为 sparsentan 与蛋白高度结合。
妊娠患者禁用 FILSPARI [参见用法用量、警告和注意事项、特殊人群用药]。
FILSPARI 不得与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 (ARB)、ERA或阿利吉仑 [参见用法用量]。
活性成分:sparsentan
非活性成分:胶体二氧化硅、无水乳糖、硬脂酸镁、硅化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淀粉钠。片剂用含有聚乙二醇/聚乙二醇、部分水解的聚乙烯醇、滑石粉和二氧化钛的材料薄膜包衣。
一种白色至类白色粉末,几乎不溶于水。
储存于20°C-25°C(68°F-77°F),允许波动范围为15°C-30°C(59°F-86°F)。
将 FILSPARI 储存在其原始容器中。
美国Travere Therapeutics
Filspari是一种每日一次的口服药物,是一种内皮素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被批准用于治疗IgA肾病的非免疫抑制疗法。
此次FDA的批准是基于正在进行的3期PROTECT研究中的关键中期结果,该研究是迄今为止IgAN中最大的干预性研究。PROTECT研究是一项全球性、随机、多中心、双盲、主动对照的临床试验,评估400 mg Filspari与300 mg irbesartan(厄贝沙坦)在404例18岁及以上IgAN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尽管最大限度地耐受ACE或ARB治疗,但仍有持续蛋白尿。
结果显示,PROTECT研究达到了其预先指定的具有统计学意义的中期主要疗效终点。在治疗36周后,接受Filspari治疗的患者的蛋白尿平均较基线减少49.8%,而接受irbesartan治疗的患者的蛋白尿平均较基线减少15.1%(p<0.0001)。
PROTECT研究中的中期评估结果表明,Filspari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并且与其观察到的总体安全性特征一致。
目前,Sparsentan已在美国和欧洲获得治疗IgAN和FSGS的孤儿药指定。
1、一般注意事项
开始 FILSPARI 治疗前,停止使用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 (RAAS) 抑制剂、内皮素受体拮抗剂 (ERA) 和阿利吉仑 [见禁忌症、药物相互作用]。
2、监测
1)仅在测量转氨酶水平和总胆红素后,开始 FILSPARI 治疗胆红素。转氨酶升高 (> 3x ULN) 的患者应避免启动治疗。在开始治疗后的前12个月内,需要继续每月监测一次,或在因转氨酶升高而中断治疗后重新开始监测,然后在 FILSPARI 治疗期间每3个月监测一次 [参见用法用量、警告和注意事项]。
2)只有在确认妊娠试验阴性后才能妊娠的患者开始 FILSPARI 治疗。在 FILSPARI 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1个月,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妊娠试验 [参见警告和注意事项、特殊人群用药]。
3、推荐剂量
开始 FILSPARI 治疗,200 mg口服,每日一次。14天后,根据耐受情况增加至推荐剂量 400 mg 每日一次。中断后重新开始 FILSPARI 治疗时,应考虑从 200 mg 每日一次开始滴定FILSPARI。14天后,增加至推荐剂量 400 mg 每日一次 [见药物相互作用]。
4、给药
指导患者在早餐或晚餐前用水整片吞服片剂。保持与进餐相同的给药模式。如果漏服一剂药物,在定期计划时间服用下一剂药物。请勿服用双倍剂量或额外剂量。
5、针对转氨酶升高的剂量调整
如果转氨酶水平升高,根据表1调整监测和治疗计划。
对于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的患者或肝酶水平和胆红素未恢复至治疗前水平的患者,请勿重新开始治疗。
表1:发生转氨酶升高 > 3×ULN的患者的剂量调整和监测
ALT/AST 水平 |
治疗和监测建议 |
> 3×ULN且≤8×ULN |
通过重复测量确认抬高。 如果确认,则中断治疗,至少每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和胆红素,并根据需要监测INR,直至水平恢复至治疗前值且患者无症状。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且未发现其他原因,请勿重新开始治疗: · ALT 或AST > 3×ULN且总胆红素 > 2×ULN或 INR >1.5 · ALT 或AST > 3x ULN,伴疲乏、恶心、呕吐、右上腹痛或压痛、发热、皮疹和/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5%嗜酸性粒细胞)症状 · ALT 或AST > 5×ULN且持续2周以上 如果恢复治疗,则以 200 mg 每日一次开始 FILSPARI 治疗,并在3天内重新评估肝酶水平和胆红素。这些患者需要密切监测 [参见用法用量]。 |
> 8×ULN |
如果未发现其他原因,则永久停止治疗。 |
ALT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INR = 国际标准化比值;ULN = 正常值上限。
6、与强效 CYP3A 抑制剂合并使用时的剂量调整
避免强效 CYP3A 抑制剂与 FILSPARI 合并使用。
如果无法避免强效 CYP3A 抑制剂,则中断 FILSPARI 治疗。
FILSPARI 最常见的副作用包括:
1、手、腿、踝和足肿胀(外周水肿)
2、头晕、低红细胞(贫血)
FILSPARI 可引起严重副作用,包括:
1、肝脏问题、严重出生缺陷、低血压
2、肾功能恶化、血钾升高、体液潴留
1、肝脏毒性
在高达2.5%的 FILSPARI 治疗患者中观察到 ALT 或 AST 升高至少3倍ULN,包括经再激发证实的病例 [见不良反应]。虽然在临床试验中,在 FILSPARI 治疗患者中未观察到胆红素同时升高 > 2倍 ULN 或肝衰竭病例,但一些内皮素受体拮抗剂已导致转氨酶升高、肝毒性和肝衰竭。为了降低潜在严重肝毒性的风险,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前12个月每月测量一次血清转氨酶水平和总胆红素,然后在治疗期间每3个月测量一次 [请参见用法用量]。
建议出现提示肝毒性症状(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疲乏、厌食、黄疸、深色尿、发热或瘙痒)的患者立即停止 FILSPARI 治疗并就医。如果治疗期间任何时间转氨酶水平异常,应中断 FILSPARI 治疗,并按照建议进行监测 [见用法用量]。
仅当肝酶水平和胆红素恢复至治疗前值且仅在未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的患者中考虑重新开始 FILSPARI 治疗 [见用法用量]。
在开始给药前,转氨酶升高 (> 3x ULN) 的患者应避免开始 FILSPARI 治疗,因为在这些患者中监测肝毒性可能更困难,这些患者发生严重肝毒性的风险可能增加 [请参见用法用量、以及警告和注意事项]。
2、胚胎-胎仔毒性
根据动物生殖研究的数据,妊娠患者使用 FILSPARI 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危害,因此妊娠期间禁用。告知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在开始 FILSPARI 治疗前、治疗期间每月一次和停止治疗后1个月获得妊娠试验结果。建议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 FILSPARI 治疗后1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参见用法用量、警告和注意事项和特殊人群用药]。
3、FILSPARI REMS
对于所有患者,由于肝毒性和胚胎-胎儿毒性风险,FILSPARI只能通过 REMS 下的限制性项目获得,称为 FILSPARI REMS [见禁忌症、警告和注意事项、特殊人群用药]。
FILSPARI REMS 的重要要求包括:
1)处方医生必须通过入组和完成培训。
2)所有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必须入组FILSPARI REMS,并遵守监测要求 [参见用法用量、警告和注意事项、特殊人群用药]。
3)分发 FILSPARI 的药房必须通过 FILSPARI REMS 认证,并且必须仅分发给授权接受 FILSPARI 的患者。
4、低血压
在接受 ARB 和内皮素受体拮抗剂 (ERA) 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低血压,并在 FILSPARI 临床研究中观察到低血压。在 PROTECT 试验中,与厄贝沙坦相比,接受 FILSPARI 治疗的患者低血压相关不良事件(一些严重事件,包括头晕)的发生率更高 [见不良反应]。
在有低血压风险的患者中,考虑消除或调整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和维持适当的容量状态。
如果停用或减少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后仍发生低血压,应考虑降低 FILSPARI 剂量或中断给药。一过性低血压反应不是进一步给予 FILSPARI 的禁忌症,一旦血压稳定,可给予FILSPARI。
5、急性肾损伤
定期监测肾功能。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引起急性肾损伤。肾功能可能部分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活性的患者(如,肾动脉狭窄、慢性肾病、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血容量不足患者)使用 FILSPARI 时可能存在发生急性肾损伤的特殊风险。如果患者在接受 FILSPARI 治疗期间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肾功能下降,应考虑暂停或停止治疗。
6、高钾血症
定期监测血清钾,并进行适当治疗。晚期肾病患者或同时服用升钾药物(如钾补充剂、保钾利尿剂)或使用含钾盐替代品的患者发生高钾血症的风险增加。可能需要减量或停用 FILSPARI [参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
7、液体潴留
使用内皮素受体拮抗剂可能发生体液潴留,在 FILSPARI 临床研究中也观察到体液潴留 [见不良反应]。尚未在心力衰竭患者中评价FILSPARI。
如果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液体潴留,应评价患者,确定原因和是否有必要开始或调整利尿剂治疗剂量,然后考虑调整 FILSPARI 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