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出现不良反应后调整剂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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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如果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 1×10^9/L,需暂停用药,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大于或等于 1×10^9/L 或基线。首次出现时,恢复相同剂量。第二次和第三次出现,按减少的剂量恢复给药,第四次出现后永久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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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减少症:如果血小板计数低于 50×10^9/L,暂停用药,直至血小板计数大于或等于 75×10^9/L 或基线。第一次和第二次出现时,按减少的剂量恢复给药,第三次出现后永久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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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血:如果血红蛋白低于 8g/dL,暂停给药,直至改善至至少 1 级或基线,然后以相同或减少的剂量恢复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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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级不良反应:暂停用药,直至改善至至少 1 级或基线。第一次和第二次出现时,按减少的剂量恢复给药,第三次出现后永久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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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级不良反应:暂停用药,直至改善至至少 1 级或基线。首次出现时,按减少的剂量恢复给药,第二次出现后永久停药。
药物相互作用的剂量调整:避免与强效或中度 CYP3A 抑制剂联合用药。如果无法避免与一种中度 CYP3A 抑制剂联合用药,若目前剂量是 800mg,每日两次,则调整为 400mg,每日两次;若目前剂量是 600mg,每日两次,则调整为第一剂 400mg,第二剂 200mg;若目前剂量是 400mg,每日两次,则调整为 200mg,每日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