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有哪些注意事项?
1. 不良反应的处理:发生 4 级或复发性 3 级不良反应,或虽经治疗调整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性停用。
2. 特殊人群用药:儿童人群(<18 岁)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65 岁)与年轻患者(<65 岁)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未总体差异,无需调整剂量。
3. 肾功能不全和肝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剂量调整,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未研究;轻度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未研究。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孕妇使用相关信息,妊娠期间使用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育龄妇女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给药后可能出现眩晕和疲劳,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有轻微影响。
6. 避免与某些药物合用:使用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以免影响药效学活性及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