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名称:fezolinetant
商品名称:VEOZAH
英文名称:fezolinetant
中文名称:非唑奈坦
全部名称:非唑奈坦、Veozah、fezolinetant
VEOZAH适用于治疗绝经引起的中度至重度血管舒缩症状。
片剂:45 mg圆形、淡红色薄膜衣片
1、在开始 VEOZAH 治疗前进行基线血液检查,以评价肝功能和损伤 [包括血清丙氨酸转氨酶 (ALT)、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 (AST) 和血清胆红素(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使用 VEOZAH 期间,在开始治疗后3个月、6个月和9个月以及症状(如恶心、呕吐或皮肤或眼睛发黄)提示肝损伤时进行随访血液检查 [见警告和注意事项]。
2、口服一片 45 mg VEOZAH 片剂,每日一次,与或不与食物同服。
3、用液体送服VEOZAH,整粒吞服。请勿切割、压碎或咀嚼片剂。
4、VEOZAH 口服给药,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给药。如果漏服一剂 VEOZAH 或未在常规时间服用,则尽快给予漏服的剂量,除非距下一次计划给药不到12小时。第二天恢复常规时间表。
常见不良反应:
腹痛、腹泻、失眠、背痛、潮热、肝转氨酶升高
肝转氨酶升高
2.3%的受试者发生血清转氨酶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水平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 (ULN) 的3倍 [暴露量校正的发生率 (EAIR) 为
2.7/100人年],在3项临床试验中接受 VEOZAH 的女性为0.9%(EAIR为1.5/100人年)。未发生血清总胆红素升高(大于 ULN 的2倍)。ALT或 AST 升高的女性通常无症状。转氨酶水平恢复至治疗前水平(或接近治疗前水平),继续给药、中断给药或停药后无后遗症。未对肝硬化女性进行研究 [参见不良反应]。
在开始 VEOZAH 治疗前进行基线血液检查,以评价肝功能和损伤 [包括血清丙氨酸转氨酶 (ALT)、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 (AST) 和血清胆红素(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如果评价实验室的 ALT 或 AST 浓度等于或超过 ULN 的2倍,或总胆红素升高(例如,等于或超过 ULN 的2倍),请勿开始 VEOZAH 治疗。如果基线肝转氨酶评价低于 ULN 的2倍且总胆红素正常,则可开始 VEOZAH 治疗。在治疗开始后3个月、6个月和9个月以及当症状(如恶心、呕吐或皮肤或眼睛发黄)提示肝损伤时,进行肝转氨酶浓度的随访评价。
1、怀孕
尚无在妊娠女性中使用 VEOZAH 的数据来评价重大出生缺陷、流产或不良母体或胎儿结局的药物相关风险。
2、哺乳期
尚无关于 fezolinetant 是否会分泌至人乳汁、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或对乳汁生成影响的数据。尚不清楚 fezolinetant 是否存在于人类乳汁中。
3、儿童用药
尚未确定 VEOZAH 在18岁以下个体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4、老年人用药
尚未有足够数量的老年女性参与使用 VEOZAH 的临床试验,以确定65岁以上女性对 VEOZAH 的反应是否与年轻女性不同。
5、肾损害
VEOZAH 禁用于重度(eGFR 15至 < 30 mL/min/1.73 m 2)肾损害或终末期肾病 (eGFR < 15 mL/min/1.73m 2) 患者 [见临床药理学 (12.3)]。对于轻度(eGFR 60至 < 90 mL/min/1.73m 2)或中度(eGFR 30至 < 60 mL/min/1.73m 2)肾损害患者,不建议调整 VEOZAH 的剂量。
6、肝损害
Child-Pugh A 级或 B 级肝损伤增加了 VEOZAH 的暴露。尚未在 Child-Pugh C 级肝损害患者中研究VEOZAH。
VEOZAH 禁用于肝硬化患者。
VEOZAH 禁用于患有以下任何疾病的女性:
1、已知肝硬化 [参见警告和注意事项、特殊人群用药]。
2、重度肾损害或终末期肾病 [见特殊人群用药]。
3、与 CYP1A2 抑制剂合并用药 [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其他药物对 VEOZAH 的影响
CYP1A2 抑制剂
VEOZAH 是 CYP1A2 的底物。VEOZAH与弱效、中效或强效 CYP1A2 抑制剂合并使用可增加 VEOZAH 的血浆 Cmax 和 AUC。
VEOZAH 禁用于使用 CYP1A2 抑制剂的个体。
本品主要成分为非唑奈坦。
片剂
储存于20°C-25°C(68°F-77°F),允许的波动范围为15°C-30°C(59°F-86°F)[见 USP 受控室温]。
Astellas Pharma US, Inc.
1、对绝经后女性血管舒缩症状的影响
在两项 III 期临床试验的前12周、随机、安慰剂对照、双盲部分评价了 VEOZAH 治疗绝经引起的中度至重度血管舒缩症状的疗效。
两项试验的共同主要疗效终点为第4周和第12周时中度至重度血管舒缩症状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较基线的平均变化。每项试验的数据表明,在第4周和第12周,与安慰剂相比,VEOZAH 45 mg组中重度血管舒缩症状的频率较基线降低具有统计学显著性和临床意义(24小时内≥2次潮热)。每项试验的数据还表明,与安慰剂相比,VEOZAH 45 mg组第4周和第12周中度至重度血管舒缩症状(24小时内)的严重程度较基线统计学显著降低。
试验1和2中,第4周和第12周24小时期间中度至重度血管舒缩症状平均频率较基线变化的协同主要终点结果见表2。
表2:试验1和2中接受 VEOZAH 治疗的女性在24小时内中度至重度血管舒缩症状的平均基线和从基线至第4周和第12周的平均频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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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
试验1 |
试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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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奥扎 45 mg(n = 174) |
安慰剂 (n = 175) |
维奥扎 45 mg(n = 167) |
安慰剂 (n = 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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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线 平均值 (SD) |
10.4 (3.92) |
10.5 (3.79) |
11.8 (8.26) |
11.6 (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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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线至第4周的变化 LS 均值 (SE) 与安慰剂相比的差异 (95%CI)P 值 |
-5.4 (0.30) -2.1 (-2.9,-1.3) < 0.001 1 |
-3.3 (0.29) -- -- |
-6.3 (0.33) -2.6 (-3.5,-1.6) < 0.001 1 |
-3.7 (0.3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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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线至第12周的变化 LS 均值 (SE) 与安慰剂相比的差异 (95%CI)P 值 |
-6.4 (0.31) -2.6 (-3.4,-1.7) < 0.001 1 |
-3.9 (0.31) -- -- |
-7.5 (0.39) -2.5 (-3.6,-1.5) < 0.001 1 |
-5.0 (0.39) -- -- |
表3:试验1和2中接受 VEOZAH 治疗的女性在24小时内中度至重度血管舒缩症状的平均基线和从基线至第4周和第12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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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
试验1 |
试验2 |
||
|
维奥扎 45 mg(n = 174) |
安慰剂 (n = 175) |
维奥扎 45 mg(n = 167) |
安慰剂 (n = 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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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线 平均值 (SD) |
2.4 (0.35) |
2.4 (0.35) |
2.4 (0.34) |
2.4 (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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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线至第4周的变化 LS 均值 (SE) 与安慰剂相比的差异 (95%CI)P 值 |
-0.5 (0.04) -0.2 (-0.3,-0.1) 0.002 1 |
-0.3 (0.04) -- -- |
-0.6 (0.05) -0.3 (-0.4,-0.2) < 0.001 1 |
-0.3 (0.05) -- -- |
|
从基线至第12周的变化 LS 均值 (SE) 与安慰剂相比的差异 (95%CI)P 值 |
-0.6 (0.05) -0.2 (-0.4,-0.1) 0.007 1 |
-0.4 (0.05) -- -- |
-0.8 (0.06) -0.3 (-0.5,-0.1) < 0.001 1 |
-0.5 (0.06) -- -- |
在试验1、2和3的 VEOZAH 45 mg 剂量组中,子宫内膜活检评估确定了1例子宫内膜增生和1例子宫内膜恶性肿瘤。VEOZAH 45 mg剂量组中这些事件的发生率≤1%,单侧95%置信限的上限≤4%。
表4:试验1、2和3治疗12个月后子宫内膜增生或癌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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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诊断 |
维奥扎 45 mg(n = 350) |
安慰剂 (n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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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内膜增生和癌,n(%)95%CI的单侧上限 - 单纯性增生无异型性 - 子宫内膜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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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 1.8% 1 1 |
0 1.6% 0 0 |
1、在开始 VEOZAH 治疗前进行基线血液检查,以评价肝功能和损伤 [包括血清丙氨酸转氨酶 (ALT)、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 (AST) 和血清胆红素(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使用 VEOZAH 期间,在开始治疗后3个月、6个月和9个月以及症状(如恶心、呕吐或皮肤或眼睛发黄)提示肝损伤时进行随访血液检查 [见警告和注意事项]。
2、口服一片 45 mg VEOZAH 片剂,每日一次,与或不与食物同服。
3、用液体送服VEOZAH,整粒吞服。请勿切割、压碎或咀嚼片剂。
4、VEOZAH 口服给药,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给药。如果漏服一剂 VEOZAH 或未在常规时间服用,则尽快给予漏服的剂量,除非距下一次计划给药不到12小时。第二天恢复常规时间表。
常见副作用:
腹痛、腹泻、失眠、背痛、潮热、肝转氨酶升高
肝转氨酶升高
2.3%的受试者发生血清转氨酶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水平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 (ULN) 的3倍 [暴露量校正的发生率 (EAIR) 为
2.7/100人年],在3项临床试验中接受 VEOZAH 的女性为0.9%(EAIR为1.5/100人年)。未发生血清总胆红素升高(大于 ULN 的2倍)。ALT或 AST 升高的女性通常无症状。转氨酶水平恢复至治疗前水平(或接近治疗前水平),继续给药、中断给药或停药后无后遗症。未对肝硬化女性进行研究 [参见不良反应]。
在开始 VEOZAH 治疗前进行基线血液检查,以评价肝功能和损伤 [包括血清丙氨酸转氨酶 (ALT)、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 (AST) 和血清胆红素(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如果评价实验室的 ALT 或 AST 浓度等于或超过 ULN 的2倍,或总胆红素升高(例如,等于或超过 ULN 的2倍),请勿开始 VEOZAH 治疗。如果基线肝转氨酶评价低于 ULN 的2倍且总胆红素正常,则可开始 VEOZAH 治疗。在治疗开始后3个月、6个月和9个月以及当症状(如恶心、呕吐或皮肤或眼睛发黄)提示肝损伤时,进行肝转氨酶浓度的随访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