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康美莱专业医师答复?
斯帕森坦治疗期间需要注意:
1.孕妇禁用斯帕森坦。在给予孕妇时可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可能怀孕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以及停止使用斯帕森坦治疗后一个月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2.不要将斯帕森坦与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 (ARB)、ERA 或阿利吉仑联合给药。
3.建议有提示肝毒性症状(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疲乏、厌食、黄疸、尿色深、发热或瘙痒)的患者立即停止使用斯帕森坦治疗并就医。如果在治疗期间的任何时候转氨酶水平异常,中断斯帕森坦并按照建议进行监测。
4.如果出现低血压,尽管排除或减少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考虑减少剂量或中断斯帕森坦的剂量。短暂性低血压反应不是进一步给药斯帕森坦的禁忌证,可在血压稳定后给予。
5.晚期肾病患者或同时服用增钾药物(例如补钾剂、保钾利尿剂)或使用含钾盐替代品的患者发生高钾血症的风险增加。